问题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的资产损失的情形:1、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2、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3、销售存货损失;4、盘亏损失;5、发生坏账损失;6、投资损失;7、被盗、丢失损失;8、其他。二、资产损失申报类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法律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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