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分为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三大类,本文详细介绍交强险三大赔偿项目具体内容。 死亡伤残赔偿死亡伤残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赔偿。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结果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1、机动车方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机动车方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费用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赔偿。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机动车方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机动车方无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机动车方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机动车方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在交强险中,误工费和护理费在死亡伤残项下进行赔偿,但是并不是说必须得死亡或者伤残才能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只是计算责任限额的归属项不同,就是说把对方撞伤了,没有死亡,也没有达到伤残等级,也可以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只不过是在死亡伤残费的责任限额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