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管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政部门。 路灯属于城市市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路灯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对其的监管方式却跟不上路灯数量和质量的发展速度。在大部分城市对于路灯的监管,还是采用落后的人工巡查和群众反映方式。定期的人工巡查会给盗窃路灯设施和电缆的不法分子留下监管漏洞,从而导致路灯设备和电缆盗窃严重的现象出现。而群众反映在路灯的监管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滞后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路灯维修工作的不及时,从而给人们的夜间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 法律依据: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路灯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普查范围 本次路灯普查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路名的道路照明设施以及里弄街坊的照明设施,包括已建成的但还未移交给相关部门仍由业主方管理的路灯或里弄街坊照明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