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旧标车和违标电动二轮车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 新标车若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发票,只能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了。 法律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 (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 (四)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 (五)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六)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