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政府没给安排工作的,民政局优抚办最后会把入伍档案移交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所或者乡武装部保存; 2、如果退伍后政府安置了工作,这里不包括自己找的工作,档案会转交到接收的工作单位存放。 3、有的地方会移交到当地档案局保管存放,少数地方也有可能在县武装部。 如果以上单位没有找到档案或者档案已经遗失了,那么就需要求助当地县级武装部出具《入伍证明书》。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