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工后可以更改离职日期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达成合意,或是单位产生违法行为,当事人都可以离职。若单位故意刁难不让其离职,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但如果是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约定培训费等事宜的,当事人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好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简单一句话,有约定遵守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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