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您好,谢邀。
 一、房屋继承更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三、委托、公证的相关证明: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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