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开庭有当场释放的可能吗 1、开庭有当场释放的可能。当庭释放一般是哪些没有犯罪事实的人,要是有犯罪行为的人当庭释放是不可能的,在开庭的时候要拿出所持有的证据来进行辩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犯罪证据确凿,是不可能释放的,如果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宣告无罪,予以释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 开庭审理的流程如下: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