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标的的范围、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用、保险金等内容。同时,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因此,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对既往病史进行特别排除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标的的范围、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用、保险金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应当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告知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