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补自己单独一页的户口。具体如下: 1、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公安机关应当查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并要求公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当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当同时提交复印件。对于能够查询并确认公民身份信息的,可以不再要求公民提供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