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办抚恤金,再注销户口,没有户口不能办理抚恤金。申请抚恤金,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申请人与死亡者的相关关系证明(如遗腹子、非婚生子的亲子鉴定)。申请抚恤金,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恤金主要类型: 1、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 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2、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请抚恤金,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申报资料: 1、《烈士通知书》、《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 2、遗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3、遗属户口本及复印件; 4、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单及单位证明; 5、所在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家庭成员有关情况证明; 6、遗属银行存折复印件; 7、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必须到现场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