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限已过但是开发商还未给房产证该怎么办 |
释义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同样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所以,因出卖人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怎么起诉,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到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开发商延期房产证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当事人可以主张违约赔偿。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可按诈骗罪处理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开发商住所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破产的该怎么办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开发商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话,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开发商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呢 解决逾期办证问题,通常有四种途径: 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但是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 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只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裁决。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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