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
释义 |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关于长江保护的规定有什么? 1.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 2.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 3.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 4.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5.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6.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 7.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 8.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9.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 10.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11.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12.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13.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14.禁止施用化肥、农药。 15.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16.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长江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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