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全称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1、没有经济来源、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或抚养人村民;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 3、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组或定居一年以上; 4、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低保如何办理? 低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居委会审查,居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3、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街道办事处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4、县民政局审批,区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领取低保金,经批准可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凭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救济金。 综上所述,在国家和政府以及农民朋友不断的努力之下,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不断的加快,同时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虽然说农村整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还是有部分农村人生活的很困难,所以国家才出台了低保政策,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些贫困的人员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