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信诈骗高危人员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一、新形势下面临的主要支付结算风险 (一)虚假开户情况增多,银行面临开户合规性考验 不法分子或利用虚假证件进行开户,或是企图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行为而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如近期热议的网购身份证开户事件,利用他人真实身份证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或是为了掩藏实际收入规避资金监管利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开立虚假账户,为非法资金转移提供有利渠道。从银行柜台堵截不合规开户行为数量来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银行机构在开户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得逞,进而产生结算风险。 (二)电信诈骗频发且手段多样,客户损失惨重 电信诈骗类案件近年来发展突出且形式多样,受害群体范围广泛。除了利用电话、短信、QQ等渠道以冒充熟人、发布中奖信息等方式为诱饵实施诈骗外,还有利用网上购物平台、网银平台等设立钓鱼网站诱骗受害人,更有甚者冒充公检法、工商、银行、电信等单位工作人员向受害人拨打电话以被他人盗用身份证、银行卡消费、电话欠费等理由骗取受害人汇入资金,损失惨重。 (三)内外勾结案件时有发生,防范形势严峻 有些银行内部人员与企业会计相互勾结,通过私备证件,伪造银行预留印鉴卡,冒充其他单位名义开立结算账户,利用银行管理漏洞及自身职务之便挪用企业资金;有的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违规给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并利用银行公章管理不严的空隙以银行名义为企业借用过桥资金提供担保,帮助企业以虚假贸易合同、虚假交易背景、虚假交易主体获得大额资金,令银行蒙受巨额损失。此类牵扯银行内部人员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不但使银行面临财产损失,也面临着一定的声誉损失。 (四)围绕信用卡进行的违法行为增多,应引起关注 信用卡因其特有的先消费、后还款功能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同时也成为很多犯罪分子关注的对象。他们有的打着银行的名义成立虚假中介公司以交纳保证金为前提以为其办理大额信用卡为诱饵进行诈骗;有的非法盗用他人信息多头办卡从而进行盗刷或者恶意套现,长时间占用银行资金;有的用非法获取的持卡人卡片信息进行网络交易、电话邮购等。以信用卡为中心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防范,应引起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重视。 二、网络诈骗新形式有哪些 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实施诈骗。 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3、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购货款则失去联系。 4、刷网评信誉诈骗。犯罪分子以开网店需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并额外提成,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的网店高价购卖商品或缴纳定金的方式骗取受害人钱款。 5、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短信或者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进而以缴纳服装费、押金、保证金、定金等名义,让受害人向其提供的账户上汇款。 6、招商加盟。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或传统媒体发布虚假招商、加盟信息,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受害人定金、加盟费、货款等费用。 三、电话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公民因为误信短信、电话、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内容而上当受骗的,被诈骗金额在3000-10000元以上的,就符合司法解释的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如果就此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应该受理。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在规定是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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