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软件著作权法保护存在以下问题: 1、只保护行形式而不保护内容。即软件著作权仅保护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 2、保护期限太长。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