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条丢失了,之前拍了照片,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吗? |
释义 | 租房押金条丢失,可以协商押金单作废,要求房东重新开具。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租房人可提供其他证明(如付款流水记录),以便退还押金。 法律分析 可以协商押金单作废,要求房东重新开具。租房押金条丢失, 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可以退还的 拓展延伸 押金条丢失了,如何提供证据以要求退还押金? 当押金条丢失时,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证据以要求退还押金。首先,检查是否有其他相关文件或记录,例如收据、合同或电子邮件。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支付了押金并规定了退还条件。其次,如果您之前拍摄了押金条的照片,可以使用这些照片作为证据。确保照片清晰可见,并包含重要信息,如日期、金额和双方签字。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证人的证言,他们可以证明您支付了押金。最后,与房东或相关机构进行书面沟通,说明押金条丢失的情况,并附上您所拥有的其他证据。通过这些方式,您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要求退还押金。 结语 租房押金条丢失并不意味着您无法要求退还押金。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证据来支持您的要求。检查其他相关文件、拍摄照片、寻求证人证言以及书面沟通都是有效的方法。请确保您提供的证据清晰可见,并详细说明押金条丢失的情况。通过这些努力,您可以有望成功要求房东重新开具押金单并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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