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期间做无关工作事受伤老板有责任吗 |
释义 | 没有。工作期间做无关工作的事受伤,不符合工伤申报条件,所以老板没有责任。但如果是预备性、收尾性的工作,应该算作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怀孕期间工作有补偿吗 怀孕期间正常的工作没有补偿,但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被非法辞退,则公司应该给员工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对女员工孕期做出了特别规定,保护怀孕的女员工。 工作中受伤可以赔偿吗 满足工伤条件可以赔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疫情期间工作有加班工资吗 疫情期间工作,若为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则没有加班工资,若为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则有加班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怎么办 1、临时工工作中受伤的应当由雇佣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认定工伤。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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