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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论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区别
释义
    1、贷款主体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主体是商业银行。
    2、贷款对象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对象是具有还款能力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除具备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3、贷款资金来源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资金来源是各商业银行的自营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是职工个人及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贷款利率不同。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5年以内的贷款利率是3.96%,5年以上是4.41%,分别低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1.31和1.1个百分点。
    5、贷款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商业性住房贷款风险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确定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承担。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一:准备好贷款资料
    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为了节省贷款审批时间,同时保障顺利获贷,贷前借款人应按要求准备好贷款资料,如果自己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注意事项二:了解清楚贷款要求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了解清楚贷款要求。
    据悉,公积金贷款不是人人都能申请的,只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且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才有申请资格。另外,在贷款额度、期限上,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也有一定的差异,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
    3.注意事项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剩余款项可使用商业贷款
    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各种因素限制(比如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等等),所以有时难免会出现借款人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这时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公积金贷款,继而选择商业贷款。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考虑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方式。
    4.注意事项四:按时足额还款
    借款人成功获贷后,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以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未来贷款、信用卡的申请。
    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大致可分为以下六点:
    1、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谨慎的制定贷款及还款计划,如果你的预期收入有风险以及有较大的预期支出,将会削弱你的还款能力,从而影响你的还款资信。
    2、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以此确定首付款与贷款比例,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来讲是小于或等于申请的贷款额度,避免贷款额度不足而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违约。
    3、预算最高可承受的贷款额度,月还款能力与月还款额相等的贷款额度为其最高可承受的贷款额度。
    4、预算还款能力,还款能力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式是:家庭平均月收入减去家庭平均月支出的余额,在计算时要考虑收入和支出的可能变化,这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中较为关键的一点。
    5、评估所买房屋的贷款资格,若是房龄太久,贷款成数有可能达不到你的要求,还有一些房屋银行是不贷款的,比如拍卖的房屋。以免因不能贷款或贷款额度不足而影响你的购房计划,甚至因贷款原因不能支付卖方房款而造成违约。
    6、首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而应留有资金用于装修、配置、还款、投资、创业的费用。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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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0: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