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母亲是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和名的。子女的姓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离婚并不影响孩子的姓名权。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以自行改名。 居民如需更改姓名,申请人需要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同意证明,若更改姓氏的,须提供出生证、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变更姓名项目,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