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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资本对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意义?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额或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能够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通过招股集资集中巨额资本,成为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2006年和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分期缴纳资本,且出资比例结构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
    法律分析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社会化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有较高的要求,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能够满足这些要求,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集资的方法能够集中巨额资本,满足大生产对资本的需求;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的股东,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种管理机构,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
    结语
    现代经济中,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招股集资集中巨额资本,满足大生产对资本的需求。2006年和2013年的《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降低了注册资本的门槛,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此外,新的立法方式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满足了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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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9: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