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 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 。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国家合理地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制定产业政策,以控制总量平衡,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 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积累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实现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控制货币发行,制止通货膨胀;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号)规定: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规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人民银行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条例》中还规定了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服务、监督方面的工作及法律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