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条件:房屋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资金投入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等条件; 2、受理:房屋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若材料充分齐全,房屋管理部门当日颁发《受理通知书》 3、审核许可:房屋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房屋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