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集体宿舍抢劫的行为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根据法律规定,“入户抢劫”中的户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