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
释义 | 民事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有六个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2、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不同; 3、合议庭组成方式不同; 4、庭审方式不同; 5、审查起诉的期限不同; 6、审理期限不同。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况有哪些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4、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5、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