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即为什么入党。由于人们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环境、生活经历都不尽相同,因而人们的思想政治觉悟、世界观和人生观是有差异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存在正确与不正确之分。但是,有时正确的和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互相交织在一起,同时或交替出现。一般说来,为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是正确的动机,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是一致的。而错误的入党动机主要有:“荣誉”型的入党动机,即认为当党员光荣,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彩,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好看;“从众”型的入党动机,即看到周围一些政治上要求进步、业务成绩拔尖的同志都提出了申请,觉得自己也应该随大流要求入党;“报恩”型的入党动机,即认为现在政策好,自己富起来了,为报答党的恩情要求入党;“功利”型的入党动机,即认为共产党处于执政的地位,“党票”是一种政治资本,通过入党在政治上找个靠山。也有的认为入了党,容易受重用,提拔快等等。更有极少数人,要求入党是妄图到党内来改造我们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