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据登记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契据登记制是对抗要件主义,这一理论认为房地产产权的变更、别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即双方一经产生债的关系,房地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即同时成立。登记仅仅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所以称为对抗要件主义。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关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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