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通过遗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可以。夫妻一方死亡后,共有财产分割时,一半属于夫妻另一方,其余属于死者的遗产。另外属于个人财产,可以根据遗嘱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希望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则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一、遗嘱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证遗嘱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3、遗嘱草稿。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 二、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如何分配 二婚婚前财产,死亡后,直接成为遗产,按照继承编的规定进行分配。 1、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一方死去后,直接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3、生前有立遗嘱或者有遗赠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二婚婚前财产,在一方死亡后,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是按照遗产处理的,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的,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再婚夫妻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再婚夫妻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再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确定归双方所有的财产。 因为再婚在《民法典》与初婚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法律承认男女双方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相对于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所以说再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都算是共同财产。属于再婚共同财产的包括: 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加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其中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规定是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 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 6、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结婚的时间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公式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员费/(70-入伍的年龄)*结婚的年限。 7、结婚登记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除非主张权利的一方提出有力证据,否则一般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四)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五)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②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③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六)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七)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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