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形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在无遗嘱指定前提,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有选定继承人和你奶奶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