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本公积的主要内容 |
释义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来源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 其他资本公积主要包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方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以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确定的金额计算应计入损益及权益的金额。 考虑到以上会计实务中资本公积的具体构成项目,资本公积表现为一种账面增值; 公司的生产能力并没有实际增加,不属于企业的经营行为,因而与利润完全不同,而亏损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不符合会计原理。 一、资本公积减少会计分录怎么写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因此,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即减少资本公积的同时,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其账务处理为: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公司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有哪些 (1)税前利润弥补。根据规定公司发生的亏损有在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的优惠; (2)税后利润弥补。即如果五年内仍然没有弥补完发生的亏损则需用税后利润弥补; (3)盈余公积弥补。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依次弥补。法定公益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4)公司应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6号) 明确要求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因重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长期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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