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辞职 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 明,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劳动者辞职的,参加 失业保险 缴费满一年的,可以持《 解除劳动关系 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