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整理请示和批复放一起吗 |
释义 | 档案整理请示和批复不是放在一起的。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当准备录入的时候,只需要录入批复的相关信息,请示作为附件。若是本级转发上级文件,则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 一、购房,如何避免查封房 避免买到查封房购房者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基本信息,以及登陆司法裁判网核验房屋是否被登记为查封占用。 二、借条和转账记录时间不一致怎么认定 借条的转账日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应当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如果借款属实的,具有法律效力。最好补充证据证明借条指向的借款与转账的款项是同一笔的证据。转账在前,借条在后,出具借条的方式是对借款事实事后进行的补充。无论是哪种情况,出借人最好能在起诉前补充证据证明两者指向的是同一个借款,比如通话录音。 三、有哪些批复具有三个特点 1、行文具有被动性:批复的写作以下级的请示为前提,它是专门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先有上报的请示,后有下发的批复,一来一往,被动行文,这一点与其他公文有所不同;2、内容具有针对性:批复要针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同意或是否可行的态度,批复事项必须针对请示内容来答复,而不能另找与请示内容不相关的话题。因此批复的内容必须明确、简洁,以利下级机关贯彻执行;3、效用的权威性:批复表示的是上级机关的结论性意见,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答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批复的效用在这方面类似命令、决定,带有很强的权威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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