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上的信息能否更改? |
释义 | 身份证、户口本改名字的手续及条件: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充分理由,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未满18岁需由本人或父母申请,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可申请变更姓名的条件包括:同单位或近亲同名、离异再婚或收养、含冷僻字或易引误解的、出家或还俗、粗俗不雅等。户口变动需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身份证可以改名字,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带派出所办理。 一、身份证、户口本改名字的手续是怎样的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哪些条件下公民可以申请更改身份证、户口本上面的名字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结语 改名字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派出所办理。申请人需向户籍室提出申请并陈述充分理由,户口登记机关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未满18周岁者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者由本人申请变更登记。公民可申请变更姓名的条件包括:与同单位(学校)或近亲同名;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姓名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字;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感情;出家或还俗;姓名粗俗不雅,有违公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变更姓名的申请人根据年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变动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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