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村振兴局并入农业农村局是哪一年 |
释义 | 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全国31个省组建县级乡村振兴局,简称县乡振兴局,并于2019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乡村振兴战略 具体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一次大的转变。这一战略转变至少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从二元城乡社会经济结构走向一元。20世纪50年代,中国为从农业部门积累发展资本,加速工业化进程,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这种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虽然短期内推动了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但导致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社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而农民的收入低和农村发展滞后反过来制约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对重工轻农、重城市轻农村的二元结构开始纠偏,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战略,此后又分别实行了以工补农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以工促农、以城促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但城乡居民之间在收入水平、公共服务上的差别并未消除。其二是调整城市化发展战略,从过去重视大城市发展到促进大中小城市体系建设。这样既可以减缓大城市病和大城市生态资源紧张、社会负担,又可以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更加均衡发展。 综上所述,,国家乡村振兴局是农业农村部管理的国家局,近两年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之间也启动了更为机制化的人员交流,几个机构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在上述磨合基础上再进行合并,就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制度摩擦,是一种制度成本比较低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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