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庆节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国庆节民政局不上班的。 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比如: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是全体公民放假,民政局没有上班,不能办理各项业务,十月四日正常上班,可以带证件办理结婚登记。 另外,在外地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 2、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