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房产证如何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二证是房屋的权证明。没有这两个证,房屋的合法性和相关权益就不能够得到保证。当然,其交易的合理性也就可想而知。在实际中,我们如果存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开购房转让合同,双方同时签字画押。如果感觉效力不强,可找公证处进行公证。。 (2)原始购房证明或赠与合同。如果房屋者不是通过购买得到的房屋,而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得到的,需要提交赠与合同。 (3)户口簿。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二.购房者所需要提交的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均需提供。 (2)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均需提供。 (3)暂住证明。 三.房屋房产证过户流程 房产证的过户并不复杂,只要携带好相关的手续,同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场,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办理完成。如果买方是将房价全额付清,那么一般会选择在过户前先提交一部分作为预付款,然后,在过户手续完成后,再将尾款附上。如果买方不能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那么就需要银行的介入,这时候的办理会稍有麻烦,需要我们静静等候银行的消息。 如果我们在办理时,感觉怕麻烦,同时,怕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好找中间人。这种中间人可以双方均熟知的个人,也可以是中介机构。这样这些问题手续,可以找中介机构来辅助解决,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和资源上的浪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父母去世房产证如何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制定房屋产权继承人。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移应根据房屋分割的情况在分割后三十日内向房屋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公证书,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土地使用权证,遗嘱、遗嘱证明,有弃权者还需交同一顺序放弃继承权的弃权证明。手续完备者,登记机关即进行受理。 2、权属审核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审核主要是核对产权档案,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和证件。 3、公告对申请人提交的遗产分割方案及相关的资料及证件进行公告,征询异议,核实证据,以防差错。如无异议,则进行核准登记。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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