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取钢板做伤残鉴定的后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能需要伤者自己承担取钢板的费用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不取内固定钢板即进行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内固定不需取出的,则在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 2、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在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 一、司法鉴定手续: 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 二、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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