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依据通常是保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患有某种疾病或接受过某种手术等情况,但被保险人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拒绝理赔。但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可能是违法的。例如,如果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条款过于模糊不清,或者保险公司明知被保险人有某种疾病或手术史,仍然出具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费,那么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就可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等法律原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明确告知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的,对未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投保人不得以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以下义务:……(四)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人明知被保险人的疾病或者其他情况,仍然签订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判令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在实际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依据合同条款拒不履行保险赔偿义务的,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