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处理清单漏项的方法是查看这一项与清单中其他项目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若存在则利用现有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增量。清单漏项一般是指图纸上有但是清单里边没有包括的项目,这种情况一般是甲方给定清单,乙方不能调整清单的情况下发生的。 法律分析 处理清单漏项的方法是查看这一项与清单中其他项目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若存在则利用现有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增量。清单漏项一般是指图纸上有但是清单里边没有包括的项目,这种情况一般是甲方给定清单,乙方不能调整清单的情况下发生的。 拓展延伸 利用现有项目结算方式进行增量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项目结算方式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加酬金、综合单价等。其中,成本加酬金方式在施工项目中应用较为广泛,主要适用于大型复杂施工项目或周期长、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 利用现有项目结算方式进行增量生成,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合理设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同时,《政府采购法》也对成本加酬金方式的使用进行了规定,要求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定价。 在实际操作中,利用现有项目结算方式进行增量生成时,需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明确,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和风险。同时,招标人或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总之,利用现有项目结算方式进行增量生成是一种常见的施工项目计价方式。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明确性。 结语 处理清单漏项的方法是查看这一项与清单中其他项目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若存在则利用现有项目的结算方式进行增量。清单漏项一般是指图纸上有但是清单里边没有包括的项目,这种情况一般是甲方给定清单,乙方不能调整清单的情况下发生的。及时发现并处理漏项问题,有助于避免后期工程延误和造价增加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