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定哺乳期的时间是多久
释义
    法定哺乳期时间是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一周岁。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增加一小时。此外,如果婴儿特别虚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是夏天,可以延长一到两个月。
    一、女员工哺乳期多久
    哺乳期的对象是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一般是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时间算在劳动时长内;如果是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妇女每天可以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女工哺乳期可以延长哺乳假吗
    女职工的哺乳假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延长的,但要是子女身体特别虚弱的,则可以酌情进行延长,此时需要医院提供相应的证明,但通常情况下最多延长6个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规定,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15条规定,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5: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