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
释义 | 国有股权转让流程: 1、初步审批; 2、清产核资; 3、审计评估; 4、内部决策; 5、申请挂牌; 6、签订协议; 7、审批备案; 8、产权登记; 9、变更手续。10.交易完成,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等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一、股权转让的主要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主要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应当经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 3、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4、中外合资企业或者中外合作公司股权转让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 6、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登记工商变更。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已经完成。 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转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转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评估、验资; 5、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公室立项确认,然后到资产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直接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变更后的资本; 6、转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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