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婆婆破坏婚姻如何提起诉讼 |
释义 | 婆婆破坏婚姻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协商的可能,经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仍坚持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一、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如何判 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如下: 1、法院应当先行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的,则判决不准离婚。 2、若调解不成的,则应当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应当判决不准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怎样才可以离掉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分居一年半能作为离婚的条件起诉吗 分居一年半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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