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非上海籍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第25条规定:居转户的条件:(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