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港公租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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