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应该交到哪里 |
释义 | 离婚起诉书一般应递交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必须要递交的材料,一般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夫妻共同生活且知道对方住所地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递交起诉书及其他起诉所需材料后,法院才能立案审理。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正在服刑,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妻子或丈夫。 2、有明确的被告。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一般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即丈夫或妻子。无论哪一方起诉离婚,需在离婚起诉书上写明被告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离婚案件诉请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夫妻感情破裂,具体描述夫妻感情的状况以及现在家庭生活的状态等。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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