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倾销应诉有什么规定吗 |
释义 | 反倾销强制应诉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被告必须到庭应原告起诉进行答辩的,不应诉的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应诉。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反倾销应诉的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应诉是指对外国的反倾销投诉,利用国际贸易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及时应诉 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立案调查通知后,应及时报名应诉,快速作出反应。 2、聘请律师 尽快聘请通晓反倾销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反倾销实践经验丰富、对中国国情比较熟悉、与当地反倾销调查机构联系密切的律师(包括当地和国内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3、填写问卷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律师及时向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提出应诉企业的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调查问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律师认真填写,按时递交至反倾销调查机构,并随时准备对进一步的补充问卷进行回答。 4、准备核查 实地核查是反倾销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外调查机构在核查时均极为认真、细致、严格。因此,应诉企业必须在律师的指导下,全面、充分、认真地进行准备,以便顺利通过核查。 5、参加听证会 根据反倾销调查的进展情况,应诉企业应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促使反倾销案件向有利于应诉企业的方向发展。 6、提出中止协议 在初裁后,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适时地提出签订中止协议的请求,以争取对应诉企业有利的结果。 7、行政复审 在应诉企业的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应诉企业可以根据当地反倾销法律的规定申请复审,以便重新进入该市场。 如果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期间没有出口被调查产品,也可以提出复审。 8、司法审查 应诉企业对最终裁决和复审决定,可以向当地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改变或撤销原裁决或决定。 什么是反倾销强制应诉? 反倾销强制应诉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被告必须到庭应原告起诉进行答辩的,不应诉的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应诉。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依据什么是反倾销强制应诉 反倾销强制应诉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被告必须到庭应原告起诉进行答辩的,不应诉的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应诉。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反倾销企业强制应诉方法 反倾销应诉是指对外国的反倾销投诉,利用国际贸易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及时应诉 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立案调查通知后,应及时报名应诉,快速作出反应。 2、聘请律师 尽快聘请通晓反倾销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反倾销实践经验丰富、对中国国情比较熟悉、与当地反倾销调查机构联系密切的律师(包括当地和国内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3、填写问卷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律师及时向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提出应诉企业的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调查问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律师认真填写,按时递交至反倾销调查机构,并随时准备对进一步的补充问卷进行回答。 4、准备核查 实地核查是反倾销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外调查机构在核查时均极为认真、细致、严格。因此,应诉企业必须在律师的指导下,全面、充分、认真地进行准备,以便顺利通过核查。 5、参加听证会 根据反倾销调查的进展情况,应诉企业应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促使反倾销案件向有利于应诉企业的方向发展。 6、提出中止协议 在初裁后,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适时地提出签订中止协议的请求,以争取对应诉企业有利的结果。 7、行政复审 在应诉企业的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应诉企业可以根据当地反倾销法律的规定申请复审,以便重新进入该市场。 如果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期间没有出口被调查产品,也可以提出复审。 8、司法审查 应诉企业对最终裁决和复审决定,可以向当地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改变或撤销原裁决或决定。 反倾销的流程有什么 1.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4.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5.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6.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7.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8.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