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基数跟工资有关系吗 |
释义 | 社保基数和工资是直接挂钩的。 1.社保基数是员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是交纳社保费的标准。 2.社保中心法定了社保基数的上下限。社保基数不能大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这是对高收入人的限制。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3、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全年不变。社保基数每年由单位自查,申报,配合社保基数的调整工作。社保基数的申报,要实事求是,不能应高调低,也不能应低调高。社保中心有审核过程。若与工资总额不匹配,或有员工举报单位不是实事求是调整,社保中心会派出人员上门核实,单位要提供工资表等资料。不实申报,一拆就穿。单位领导和有关经办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 各种保险都法定了一定的缴费比例,其缴费的基数就是保险缴费基数,由于保险是按月交纳的,也就称之为月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法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法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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