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能享受动迁补偿吗 |
释义 | 应该得到补偿的,一般居住超过五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虽然产权不是你的,但是你的房屋被拆迁的话肯定是要安置的。 一、婚前房屋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配偶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配偶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二、安置房加媳妇名字流程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 安置房加配偶名字的流程如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三、婚前房屋拆迁后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2)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你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由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同于城市房屋,其所有权人的确定不能简单依据房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来确定,因为集体土地的申请获批是以户为单位的,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人数,最后由相应级别的政府确定面积的大小。也就是说,一般在申请建造房屋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也应当定为共同所有权人。若你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实践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私房拆迁时就一定能得到补偿,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很多情况下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一般属于被安置人,但由于实践中,很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列明各项补偿的具体数额,在协议中没有写明你是被安置人口时,你很难被认定为属于被安置人口,诉讼时你需要举证证明你属于被安置人口,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享有(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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