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简述表演者人身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
释义 | 表演者人身权包括: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侵犯表演者权的行为: 1、侵犯表演者身份权的行为。表演者对其从事的表演活动有权要求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的权利,以表明表演者身份。如果违背表演者的意志,则构成对表演者身份权的侵犯; 2、歪曲表演形象。表演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表演形象进行歪曲,并有权禁止他人将其表演形象用于可能损害表演者声誉的其他用途。一般认为,单纯地模仿表演不构成侵犯表演权,但如果是歪曲性的模仿或丑化性模仿他人表演,导致损害表演者的声誉的,就会构成侵犯表演者权; 3、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不按规定支付报酬。当然,由于表演者不像著作权人那样享有机械表演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而非现场表演时,不需征得表演者许可,也不必支付报酬,其行为不是侵权行为; 4、未经许可对他人表演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或不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由此可知,表演者人身权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也就是有权要求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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