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贷款没有监护人不可以办。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时,需要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去办理,且要带上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录取通知书,还有贷款申请书等证件。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等。 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